陕南区党委(行署、军区)旧址

来源:十堰市档案馆、十堰日报     |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      ]

陕南区党委(行署、军区)旧址位于十堰市郧县老城大成殿。

郧县老城大成殿,属明代建筑,单檐歇山顶,砖木结构,绿筒瓦盖顶,昂首斗拱,面积480平方米。

1948年5月2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中原局和中原军区在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的基础上,对中原区的行政区划做了调整,将原辖鄂豫、皖西、豫皖苏、桐柏、汉江和豫陕鄂6个行政区中的豫陕鄂划分为陕南和豫西两个省级解放区,均属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原临时人民政府领导。汪锋任陕南区党委书记、军工政委兼行署主任,刘金轩任陕南军区司令员,陈先瑞任第一副政委,李耀任第二副政委。6月7日,中共陕南区党委、陕南行政公署、陕南军区在郧县城关正式成立,驻郧县老城大成殿。同年11月,时逸之调任陕南行署主任,魏金非任副主任、区党委委员。11月27日,同样通知张邦英任区党委书记兼军政委,汪锋为第二书记、第二政委。陕南区下辖一、二、四地委、专署、军分区,8个县级政权,人口200万,军事组织有12旅、38军17师,共1.5万人;地方武装5个独立团,8个独立营(县大队),47个区干队、民兵等万余人。陕南区的成立,第一步牵制了国民党的大量兵力,在战略上继续配合西北、中原人民解放军作战,并使其成为以后解放全陕南的后方基地。

陕南区党委(行署、军区)旧址(郧阳府学宫大成殿)于2002年11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市档案馆供稿)

陕南区党委(行署、军区)旧址



主办单位:十堰市档案馆(十堰市史志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备案序号:鄂ICP备05004558号

联系电话:0719-8651090 邮箱:sydaxx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