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档案馆《十堰三线建设档案专题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十堰市档案馆(史志研究中心)     |          |     发布日期: 2023-05-22     |     [      ]

十堰市档案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就《十堰三线建设档案专题片》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具有承接此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竞争性磋商。现发布十堰市档案馆《十堰三线建设档案专题片》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书。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十堰三线建设档案专题片》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十堰三线建设资料进行收集、系统整理,通过视频方式全面、系统、准确地回顾十堰三线建设发展历程,反映东风公司(二汽)和十堰共生共荣的历史过程,突出十堰人民为“三线”建设做出的巨大贡献,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资政育人服务。

(三)项目要求

1.制作要求。《十堰三线建设档案专题片》年限从1952年至2022年,三线建设重点时间为1965年至1986年,发展成果截止可至2022年,达到省级以上电视台和相关媒体播出、推广、宣传标准。

2.时限。2023年6月完成材料收集。2023年7月至10月完成拍摄制作,11月送市档案馆审核。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四)项目经费预算:17万元(大写:壹拾柒万元)。包括项目脚本编撰费、素材收集选定费、拍摄费、编辑制作费、设备使用费、印制光盘费、审核费、差旅费、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视频拍摄编辑制作独立的法人资质,较强实力视频编辑制作团队,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十堰档案馆 http://www.sydaxxw.com/“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以前。报名地点:十堰市档案馆502室(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路85号),联系人:左芳,联系电话:1880728974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资料:需提供具备参与磋商的相关资格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如:企事业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同类型案例成果或合同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一)磋商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开始。

(二)磋商地点:十堰市档案馆六楼会议室(十堰市北京北路85号)。联系人:左芳,联系电话:18807289740。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磋商流程:

1.递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正副本各壹份,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或骑缝章。磋商文件主要包括四部分:(1)报价函(见附件)。(2)磋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企事业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3)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包括单位介绍(含项目组成员介绍)、服务目标、进度安排、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磋商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指定地点。(4)同类型业绩(见附件)(如:取得过同类型项目业绩,名称、成果或合同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人提交投标相应资质原件资料,采购人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抽签:通过预审的供应商派出代表出示身份证和代表权限证明,然后采取抽签确定磋商顺序。

3.磋商:磋商小组按顺序对每个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单独磋商时先由供应商代表陈述项目实施计划,时间在10分钟以内,然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需要可进行第二轮磋商。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成交原则:磋商评审组按照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实施能力(机构实力)、项目计划、脚本大纲、保障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项目供应商候选人,提交市档案馆领导班子会审议审核,报国家档案局审核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磋商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3.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4.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磋商报价、实施执行能力(机构实力)、项目计划、脚本大纲、保障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磋商报价分满分为30分,执行能力(机构实力)满分为40分,实施计划满分为20分,保障服务10分。

(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规定签字、盖章;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将成交结果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在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而作局部调整,但需经磋商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将磋商结果经市档案馆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后,报经国家档案局审核确定后通知成交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堰市档案馆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三线建设档案专题片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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